澳大利亚能源法规所有在澳大利亚生产制造或者进口到澳大利亚的单相及三相空调都必须符合最低能效标准(MEPS)的要求。(最低能效标准的)AS/NZS3823.1.1、AS/NZS3823.1.2以及AS/NZS3823.1.3等条款涵盖了所有使用一个或者多个制冷系统的单个室外机以及由单个恒温器/控制器所控制的单个或多个室外机的设备。其中包含了使用单容、多容及变容元件的设备。
关于制冷输出功率最大为65kW的空调的新的最低能效标准和能源标签要求于2010年4月1日起生效。重要的改变包括:
• 所有生产或进口的产品都必须按AS/NZS3823.2-2009规定的要求注册。
• 根据年度能效(包括非运营所消耗的能源)所制定的新的能源星级标签规则在AS/NZS3823.2-2009中加以说明。
• 对许多产品提出了更精确的关于制冷模式的最低能效标准级别。
• 对所有适用的产品的加热方模式提出了强制的最低能效标准。
2011年还将有更多的改变,重要的变化包括:
• 最低能效标准的级别将根据年度EER及年度能效比(COP)而定(包括非运营时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即备用电源及曲轴箱加热器)。
• 功率因素的强制要求将开始生效(最低0.85)
更多关于最低能效标准及星级标签的信息可以在其网站上查询
中国能源法规关于定速压缩机的新能源效率标准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及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实施。这一新标准的实行将改变能源效率的阈值(能效比由2.5提高到3.2),因为它将原先的五个等级减少到了三个等级。
| <1.5HP | 1.5HP-2.5HP | 3HP-5HP |
| 2008年6月10日 | 2008年6月10日 | 2008年6月10日 |
| 第1级 | 3.4/11.6 | 3.6/12.3 | 3.3/11.3 | 3.5/11.9 | 3.2/10.9 | 3.4/11.6 |
| 第2级 | 3.2/10.9 | 3.4/11.6 | 3.1/10.6 | 3.3/11.13 | 3.0/10.2 | 3.2/10.9 |
| 第3级 | 2.9/9.9 | 3.2/10.9 | 2.9/9.9 | 3.1/10.6 | 2.8/9.6 | 3.0/10.2 |
| 第4级 | 2.7/9.2 | - | 2.7/9.2 | - | 2.6/8.9 | - |
| 第5级 | 2.5/8.5 | - | 2.5/8.5 | - | 2.4/8.2 | - |
关于此标准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其网站上获得
印度能源法规印度的能源法规于2010年1月起生效。法规适用于最高7kW的系统;同时只适用于安装在窗上和墙壁上的单相定速系统。
能源效率局(BEE)于2002年3月成立,以在全国范围内为政府的能源效率开始搭建法律框架。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印度)有限公司和能源效率局一起紧密合作,以帮助推行能效计划。下方表格显示了2012年和2014年的修正版
| 2010 | 2012 | 2014 |
| 第5级 | 3.1 | 3.3 | 3.5 |
| 第4级 | 2.9 | 3.1 | 3.3 |
| 第3级 | 2.7 | 2.9 | 3.1 |
| 第2级 | 2.5 | 2.7 | 2.9 |
| 第1级 | 2.3 | 2.5 | 2.7 |
关于此标准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其网站上获得
日本能源法规1979年颁布的能源保护法经过多次修订后,于1999年4月推行了“领跑者计划”,以提高机器和设备的能源效率。在这个计划的首批11项产品名单中,空调名列其中。
领跑者计划的目标是提升未来产品的能效,使之超过市场上现有产品的最佳能效。对于那些没有达到标准的制造商,则将会采取各种惩罚性措施(如劝告、公开批评、命令整改、最高100万日元的罚金等)。
领跑者计划的框架:
目标标准值:APF(年度表现因素)-制造商需要达到的标准值。这一标准是根据每一种类产品中的最佳能效产品的标准而定(领跑者的本意)。
目标财政年度:目标标准值必须在此时间之前完成 -
2010财政年度RAC:不超过4kW(从2005财政年度开始)
2012财政年度RAC:高于4kW且不超过28kW(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
2015财政年度PAC:(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
成果评估机制:根据每个种类每一制造商的加权平均数而评价。衡量的方法是根据日本工业标准(JIS)的标准而定。同时制造商必须在产品表面按类别说明能效(APF)。
更多信息可以在其网站上获得
韩国能源法规制冷和加热都必须执行五级能效标准。热泵另有一套单独的表格作为衡量标准。这些标准都已考虑季节性因素。
单冷型空调: CSPF
| 窗式 | | 分体式 |
| <4kW | <10kW | | <17.5kW | <23kW |
| 第1级* | ≥3.94 | ≥4.36 | ≥4.40 | ≥4.62 | ≥4.11 |
| 第2级 | ≥3.94 | ≥4.36 | ≥4.40 | ≥4.62 | ≥4.11 |
| 第3级 | ≥3.55 | ≥4.00 | ≥3.86 | ≥3.89 | ≥3.54 |
| 第4级 | ≥3.20 | ≥3.67 | ≥3.39 | ≥3.28 | ≥3.05 |
| 第5级 | ≥2.88 | ≥3.37 | ≥2.97 | ≥2.76 | ≥2.63 |
注:自2010年1月起,目标为第1级的空调机组在被动待机模式下能耗应小于1瓦特,主动待机模式下能耗应小于3瓦特。
热泵: aSPF = 平均值 (CSPF, HSPF)
| 窗式 | 分体式 |
| <4kW | <10kW | | <23kW |
| 第1级 | ≥3.20 | ≥4.00 | ≥3.80 | ≥3.20 |
| 第2级 | ≥2.90 | ≥3.60 | ≥3.40 | ≥2.90 |
| 第3级 | ≥2.60 | ≥3.20 | ≥3.00 | ≥2.60 |
| 第4级 | ≥2.30 | ≥2.80 | ≥2.60 | ≥2.30 |
| 第5级 | ≥2.00 | ≥2.40 | ≥2.20 | ≥2.00 |
可浏览其网站,了解更多详情。
台湾法规关于制冷输出功率最大为71kW的空调的新能效及标签计划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空气冷却系统来说,最低能效级别将由现行的2.85提高到3.15。
了解该计划的更多详情,请参考其网站